[]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国家税务局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12年我省具有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财法[2012]79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11-16
实施时间: 2012-11-16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江西
阅读人次: 384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要求,我省省级财税部门联合对申请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通过的我省2012年具有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共5户)予以公布,具体见附件。
  企业和个人通过以上公益性群众团体进行的公益性捐赠,凭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的公益性捐赠票据,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在税前扣除。
  附件:江西省具有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2012年公布)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国税局 江西省地税局
  2012年11月16日
  附件:江西省具有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2012年公布)
  江西省红十字会
  江西省南昌市红十字会
  南昌市东湖区红十字会
  新建县红十字会
  南昌市湾里区红十字会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 厦国税发[2010] 2010/1/1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民 上海市财政局上 2017/5/19
关于保险公司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问题 财税[2016]114号 2016/1/1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农业生产资料 深国税发[2002] 2002/10/16
关于商业零售企业存货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14/1/1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内蒙 内蒙古自治区财 2024/1/18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广东省电信有限公司财产损失税前扣 粤国税函[2005] 2005/5/23
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山东省民政厅关于 鲁财税[2020]13 2020/3/11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安徽省电力公司上交技术开发费税前 皖国税函[2003] 2003/11/15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益性捐赠允许税前扣除问题的函 冀国税函[2001] 2001/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