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增值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江西省电力公司增加增值税汇总纳税成员单位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国税函[2012]341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12-31
实施时间: 2013-1-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江西
阅读人次: 420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南昌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电力产品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4]第10号)和《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江西省电力公司增值税征收问题的通知》(赣国税函[2009]127号)规定,鉴于江西省电力公司对其所属分支机构进行了调整,自2013年1月1日起(税款所属期),同意将江西省电力科学研究院、江西省电力公司信息通信分公司、江西省电力公司电力经济技术研究院、江西省电力公司电动汽车服务分公司等4家分支机构纳入江西省电力公司增值税汇总纳税范围。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2012年12月31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省属企业跨地区汇总纳税的分支 穗国税转[2009] 2009/8/3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江西黄庆仁栈华氏大药房有限公司增 赣国税函[2008] 2008/8/29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销 赣国税函[2005] 2005/1/1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 苏国税发[2008] 2008/4/3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 桂国税函[2008] 2008/9/4
关于调整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 国税函[2008]17 2008/2/13
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平安银行股份 皖财税法[2020] 2020/7/1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 沪国税所一[200 2008/1/1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预缴申报有关问 所便函[2008]6号 2008/4/10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省内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 国家税务总局江 201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