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工作,规范执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省税务机关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1]60号),我局对截止2012年4月的征管类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截止2012年4月征管类税收规范有效文件目录》和《截止2012年4月征管类税收规范性文件失效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