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重新核定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价格[2012]3897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2-12-13
实施时间: 2013-1-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75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公安部:
  你部《关于申请保留身份认证服务收费标准的函》(公科信[2012]120号)收悉。考虑到你部所属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查询中心”)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负责全国公民身份信息的收集处理和全国公民身份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运营,向社会提供公民身份认证等服务,经研究,现就公民身份认证等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查询中心按照自愿有偿原则提供下列服务,不属于政府行为,其收费作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
  (一)对有关单位出示的公民身份信息进行比对,提供“一致”或“不一致”信息服务,可收取公民身份认证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比对内容五项以下(含五项),每次5元;比对内容五项以上,每次10元。
  (二)根据用户需求,提供人口数据信息汇总、加工或重新制作等服务,可收取人口信息开发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每次50元。对特殊需求的,收费标准由查询中心与用户协商确定。
  (三)按规定向国家机关、社会福利公益机构和公民提供上述服务不得收取费用。
  二、查询中心不得提供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有关信息服务。
  三、公安部门不得强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到查询中心接受咨询、查询等服务并收取费用。
  四、查询中心收取上述费用应使用税务发票,依法纳税,并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查询中心应在每年3月底前,将上一年的收费收入和支出情况、收费标准执行情况等报我委(价格司)。
  六、上述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实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2年12月13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海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海南省资产评估机构资产评估服务 琼评协[2024]17 2024/6/25
青岛市物价局、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转发省物价局、人 青价费[2002]20 2002/9/27
河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颁布《河北省注册税务师行业业 冀注税协发[201 2011/11/29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公布降低后的地震安全评价服务收费标准 浙价服[2013]81 2013/4/7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 湘价费[2013]10 2013/10/1
关于保险业务监管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8] 2008/11/21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高级经济专业技 京发改[2024]49 2024/3/27
云南省物价局关于民办高职院校五年制高职学费收费标准的 云价收费[2012] 2012/2/17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收 闽价费[2012]18 2012/5/10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新版 粤地税函[2007] 2007/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