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发票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新旧版发票使用衔接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5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12-4
实施时间: 2012-12-4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阅读人次: 429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有关问题的公告》(桂地税公告2012年第8号)的要求,自治区地税局将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全面启用新版(2012版)发票,停止使用旧版(2009版)发票。
  由于目前部分纳税人的旧版发票库存量较大,立刻启用新版发票将面临较大的损失,为了避免发票简并统一增加纳税人的经济负担,现就新旧版发票使用衔接问题公告如下:
  一、旧版(2009版)广西地税普通发票可延长使用至2013年6月30日。在此期间,新旧版发票可以同时使用。
  二、各级主管地税机关应于2013年9月30日前完成旧版发票的缴销工作。
  特此公告
  自治区地税局
  2012年12月4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新旧版发票衔接有关问题的公告》解读稿
  一、问:广西地税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时间是否有新的调整?
  答: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有关问题的公告》(桂地税公告2012年第8号),自治区地税局将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本公告未对发票简并统一时间进行更改,而是对新旧版发票使用时间进行了微调。
  二、问:新旧版发票的使用时间有何新的规定?
  答:2013年1月1日开始启用新版广西地税普通发票,与旧版发票同时使用。旧版发票可使用至2013年6月30日;2013年6月30日以后,原则上只能使用新版发票,旧版(2009版)发票全部作废、停止使用。
  三、问:为什么要延长旧版发票的使用时间?
  答:主要是考虑到目前部分纳税人的旧版发票库存量较大,立即启用新版发票将面临较大的发票作废损失,为了帮助纳税人解决新旧版发票衔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避免发票简并统一增加纳税人的经济负担,所以,自治区地税局决定延长旧版发票使用时间。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同意印制广东省江门市商品销售统一 粤国税函[2007] 2007/7/30
关于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保险业务保险 国税函[2008]68 2008/7/21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票二维码查验系统上线的通告 2014/12/1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铁路局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铁道部 京地税票[2006] 2006/2/20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陕西铁路支线运输有限公司收取铁路 陕地税函[2008] 2008/2/4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普通发票 浙地税发[2010] 2010/7/22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简并发票票种及印发2009年版发票样 闽地税函[2009] 2009/5/11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统一全省国税系统工本费发票及内部 皖国税函[2000] 2000/3/9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营业税改征增 皖国税发[2012] 2012/8/10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营改增试点 大连市国家税务 201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