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执业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费分成比例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财综[2012]35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2-10-12
实施时间: 2012-1-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阅读人次: 381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鉴于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包括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是国家统一命题、省级医师资格考试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的一项行业准入考试,为保证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相关经费落实到位,经研究决定,对执业医师资格时间技能考试费实行省市分成,其中,省财政(含上缴国家医学考试中心考务费)27%,市州财政73%。执业医师资格医学综合笔试报名费的分成仍按原规定执行。
  本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湖南省财政厅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二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山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 鲁价费发[2007] 2007/11/28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助理广告师和广告师职 闽价费[2010]45 2011/1/1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我省高校招生考试 闽价费[2013]48 2014/1/1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中国国际化人才外语考试收 鲁价费函[2016] 2016/4/20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广播电视编辑记者 闽价费[2012]35 2012/8/27
辽宁省物价局关于继续执行拖拉机等驾驶许可考试收费标准 辽价函[2013]10 2013/9/1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收取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浙财综[2016]13 2016/5/5
辽宁省物价局关于核定我省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辽价函[2014]41 2014/4/21
福州市物价局转发关于重新核定我省注册会计师考试收费标 榕价费[2015]15 2015/3/23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费分成政策的 辽财非函[2013] 2013/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