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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厦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财训[2012]1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2-2-2
实施时间: 2012-2-2
法规类型: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阅读人次: 4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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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会计法》、《厦门市会计人员条例》和《厦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为满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多方面需求,方便会计人员学习,从2011-2012年度起,厦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增加网络培训形式,采用“面授与网络培训双轨制”的形式,供会计人员选择。现将厦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主要目的
  开展厦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是我市会计管理工作实现信息化的重要举措,其目的在于充分发挥网络资源共享的优势,利用网络灵活、方便的教学方式,一方面选取全国各地优秀的会计教学资源,通过网络提供给我市会计人员共享与学习,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另一方面使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不受时间、地点的限制,方便会计人员灵活学习,满足会计人员更新知识的需要。
  二、培训对象及时间
  厦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对象是全市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培训时间为每年不少于24小时,或每两年不少于48小时。
  三、网络平台及其学习方式
  厦门市财政局委托开发“厦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平台”,学员可通过“厦门市财政局网站”(网址http://www.xmcz.gov.cn)的“会计之窗”栏目,点击“厦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平台”,进入网站学习(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厦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平台操作指南”)。
  四、学习内容及其考试方式
  厦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内容包括必修课与选修课,必修课为规定必须学习的课程,选修课为根据学员需要选择学习的课程。每年分中高级及初级两个级别,分别规定不同的必修课,同时设有选修课,学员可根据各自的单位类别及会计专业技术等级,按照自己所需选择课程学习,必修课与选修课的课程总学时必须达到规定的学习学时(每年24小时或每两年48小时)。每年度必修课及选修课课程列表将在网上列示(2011-2012年度课程列表见附件2),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课程内容将根据继续教育工作需要与安排并随着国家法规、制度的出台或修订等逐步增加和更新,以满足不同行业、不同层次的会计人员知识更新的需要。
  厦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实行学时与考试成绩双重控制,会计人员完成规定的学习学时并通过网上考试后(成绩合格),确认继续教育完成相应学分,作为继续教育登记依据。
  年度继续教育总成绩为100分,网上考试分为“在线学习”测试和“在线考试”两部分成绩各50分, 合计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合格的学员可自行网上打印“继续教育合格证”,相关继续教育信息将导入“厦门市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存档备查。
  五、学费缴纳方式
  1、“厦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平台”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统一收取,该平台提供两种缴费方式:网银支付和电信营业厅缴费。厦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学费为50元/人/1年(24小时),学员也可两个年度一并缴费100元/人/2年(48小时)。缴费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 《厦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平台操作指南》。
  六、学员管理
  各区财政部门、各单位应组织好本地区、本单位会计人员网上学习实施工作。“厦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平台”为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机构开通管理、查询权限,对每一参加网上继续教育培训的会计人员的注册、缴费、学习、考试等情况及统计信息进行管理、查询和监督。
  附件1:厦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平台操作指南(略)
  附件2、2011-201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课程列表(略)
  二○一二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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