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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延长工业固体[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收费标准试行期限的批复
发文文号: 宁价费[2012]291号
发文部门: 南京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10-10
实施时间: 2012-10-1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南京
阅读人次: 5400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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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南京绿环废物处置中心:
  你中心《关于延期南京绿环废物处置中心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
  按照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工业固体(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收费标准(试行)的批复》(宁价费[2010]231号)规定,工业固体(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收费标准试行期满,应根据成本监审情况重新核定正式收费标准。由于你中心的项目决算审计尚未结束,暂时无法实施成本监审,经研究,同意延长你中心工业固体(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收费标准试行期限,待完成结算审计后,实施成本监审,制定正式收费标准。
  此复。
  南京市物价局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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