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中药膏剂临方加工等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的复函
发文文号: 津价综[2012]83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11-7
实施时间: 2012-11-7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772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市卫生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1170号)文件精神和《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年版)》有关规定,经研究,对中药膏剂临方加工等2项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予以核定(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中药膏剂临方加工等2项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略)
  2012年11月7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转发国家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 苏价费[2013]33 2013/9/27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停止执行国际人才交流服务收费标准的函 皖价费函[2011] 2011/10/8
辽宁省物价局关于民用爆破作业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 辽价发[2012]79 2012/10/1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通信专业技术人员 闽价费[2012]25 2012/7/1
安徽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 2010/4/20
大连市物价局关于重新确定大连市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的 大价发[2012]3号 2012/1/17
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新版普通发票收费标准的函 苏州地税函[201 2011/1/1
辽宁省物价局关于继续执行辽宁省外国行政人员研修中心服 辽价函[2013]14 2013/11/4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调整北京市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收费 京交财发[2011] 2011/6/1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同意继续执行产品质量检验收费标准的函 皖价费函[2008] 2008/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