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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南昌市物价局关于南昌市档案局档案业务知识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
发文文号: 洪价行字[2012]11号
发文部门: 南昌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8-8
实施时间: 2012-8-8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南昌
阅读人次: 2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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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档案局:
  你局《关于档案业务知识培训收费标准的函》收悉。
  根据《江西省档案管理条例》和《江西省档案局关于加强档案业务人员培训工作的实施办法》的要求,贵局计划于2012年举办一期面向市直机关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班,培训时间80个学时,培训规模约40-60人,培训内容为档案法律法规、档案整理方法及计算机文档一体化等档案业务知识。依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培训考试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发改收费字[2005]547号)的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局档案业务人员知识培训收费标准如下:
  一、培训费:按实际授课时数,理论培训每学员每
  课时2元、技能培训每学员每课时5元。
  二、培训所需教材、资料费按实际支出收取,有关支付凭证请妥善保管备查。
  组织实施上述收费前20个工作日内,请持该批文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有关手续后方可执行。上述收入属非税收入,收入缴入市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使用市财政局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并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特此函复。
  二0一二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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