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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预算单位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及结余资金调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杭财综[2012]1000号
发文部门: 杭州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2-10-15
实施时间: 2012-10-15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杭州
阅读人次: 4234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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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级各主管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严肃财经纪律,加强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切实落实预算单位“收支两条线”管理各项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市本级预算单位开展一次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及结余资金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1.落实“收支两条线” 规定的调查对象为市本级预算单位,包括行政机关、财政补助事业单位、财政适当补助事业单位和经费自理事业单位。
  2.结余资金的调查对象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二、调查内容
  1.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的调查内容为预算单位取得的政府非税收入和其他各项收入情况以及落实《杭州市本级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通知》(杭财综[2011]614号)规定情况,时间截至2012年9月30日。
  2.结余资金的调查内容为基金结存情况,包括事业基金—一般基金、专用基金—修购基金、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等基金的结存情况,时间截至2011年12月31日。
  三、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登录杭州财税网(http://www.hzft.gov.cn)或会计结算中心网站下载调查表(《预算单位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调查表》、《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基金结存调查表》),按照“填表说明”如实填报相关内容,并于2012年10月31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表格和电子表格文档报市财政局相关主管处室。
  各主管部门应切实加强对本次调查工作的领导,在做好本部门调查工作的同时,指导、督促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按要求完成调查工作。
  若有不明事项请及时与我局相关业务处室联系。
  附表:1.预算单位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调查表
  2.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基金结存调查表
  杭州市财政局
  2012年10月15日

相关附件:
调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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