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青海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矿山企业提取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批复
发文文号: 青国税函[2010]314号
发文部门: 青海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6-22
实施时间: 2010-6-22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采掘业
所属区域: 青海
阅读人次: 756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海西州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矿山企业提取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的请示》(西国税发〔2010〕101号)收悉,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 答复:《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但是,目前我国的法律、行政法规中,还没有明确有关矿山企业提取专项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资金的相关税收规定。财政部财建[2006]215号中“预提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并列入成本”只是财务规定,不是税收规定,不能作为税前扣除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规定,现就我省矿山企业提取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税前扣除问题,批复如下:
  一、对矿山企业在所得税前预提的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在国家税务总局没有下发具体的扣除规定前,企业自行提取的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二、对企业实际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的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费用支出,准予据实在计征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民政局关于 津财税政[2023] 2023/12/28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铁路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中有关 2005/7/12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金城集团有限公司、苏州长风机械有 苏国税函[2004] 2004/3/16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2003 粤国税函[2005] 2005/6/6
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重庆市民政局关于 渝财公告[2023] 2023/12/21
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民政厅关于 2024/5/24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河北露露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财产 冀地税函[2004] 2004/12/1
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2006 成国税审[2007] 2007/4/2
陕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公益性群众团 陕西省财政厅国 2023/3/3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呆帐损失 琼国税发[2003] 200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