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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哈尔滨市物价局2012年价格调查研究工作方案
发文文号: 哈价控发[2012]5号
发文部门: 哈尔滨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3-14
实施时间: 2012-3-14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哈尔滨
阅读人次: 2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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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林业地区物价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二○一二年价格调查研究工作方案》(黑价研[2012]23号)要求,充分发挥调查研究在提高价格工作水平和价格决策能力等方面的先导作用,更好地为市域经济发展服务,结合我市价格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决策部署,围绕“促发展、稳物价、惠民生”工作主线,以服务大项目建设、加强市场监督执法、保持价格水平基本稳定、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努力提升物价工作整体水平,有重点地开展调查研究,为提高价格工作水平服务,为加快实施“新战略”,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调研重点
  要围绕党和政府关切、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焦点价格问题,开展有重点、有深度的调查,进行有分析、有对策的研究,为价格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理论支撑,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开展调查研究:
  (一)围绕服务大项目建设,研究如何运用价格手段创建有利于地方经济发展的价格环境。
  (二)围绕开展加强价格监督执法,研究如何有效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尤其是如何对市场放开商品和服务价格实施监管。
  (三)围绕保供稳价,研究如何发挥物价部门作用,努力保持价格水平基本稳定。
  (四)围绕强化收费监管,研究如何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
  (五)围绕“练内功、上水平”,研究如何提升物价工作质量,开创价格工作新局面。
  三、方式方法
  2012年的价格调查研究工作,要采取调研会、研讨会、实地调查、典型调查、专题调查、网络调查、统计分析等多种方式方法开展,多层次、多角度、多渠道、多形式分析研究问题,从深层次提出具有可行性、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一是要注重上下结合。充分发挥全市物价系统的整体优势,开展系统性研究,必要时,采取市、区、县(市)联动的方式,开展联合调研,把调研课题作深作细,构建多层次、宽渠道和开放性的调查研究工作格局。二是要注重内外结合。既要“走出去”,组织赴外考察,学习借鉴各方面的成功经验,全面了解经济及价格运行中的实际情况,又要“请进来”,引进“外脑”,邀请高校和地方研究机构及有关专家学者共同参与重大课题的研究。三是要注重传统方法与现代调查手段相结合。要在坚持开座谈会、走访调查、典型调查等以往积累的行之有效的调查研究方法的基础上,适应信息化特点,积极使用统计调查、问卷调查、专家调查、网络调查等现代方法,对掌握的素材进行系统性研究、结构性分析、全局性考量,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具有可行性、操作性的对策建议。
  四、几点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做好价格调查研究的重要意义,把调研工作作为促进价格决策科学化、提高价格工作水平和干部队伍素质的一项重要任务摆上议事日程,紧紧围绕“一条主线”、“四个重点”、“五项建设”、“三项突破”,开展调查研究;抽调精干力量,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价格调研工作取得实效。
  (二)密切联系实际,确定调研任务。各区、县(市)、林业地区物价局和市局各处室,要在3月30日前,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确定调研课题。课题的选定要从调研重点中确定,也可自主选择热点、难点问题。对选定的题目要做到牵头领导、撰写人、完成时间、保证措施“四明确”。
  (三)坚持服务决策,注重成果转化。要严把调研成果质量关,切实深入实际调查,找准目标,掌握情况,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问题,把握理论和实践的结合点,提出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对策和建议,真正把研究成果转化为实际工作。
  (四)整合资源力量,提升工作水平。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整体合力,共同破解重大价格难题。市局将加强对全市物价系统调研工作的督促指导,采取联合调研、业务培训、集中交流等多种形式,促进全市价格调研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按时上报成果,搞好总结参评。为确保向省申报参评调研报告的数量和质量,10月15日前,要在严格筛选、评比基础上,将调研文章按规定格式(详见附件二)排版后,上报市局价格调控处(每篇文章署名不得超过3人、不得少于3000字;文字版2份,同时报送电子版;联系人:王然,电话:84632192,邮箱:wangran1966@)。其中:各区、县(市)不少于3篇、林业地区不少于1篇、市局各处室不少于2篇。同时,填报《哈尔滨市价格工作优秀调研成果评审表》(详见附件三),注明推荐意见,加盖单位公章。11月底前,由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外聘专家组成的评审小组,将评选出市级优秀价格调研成果奖,并在《冰城物价》发表,同时按省局分配指标提交省级优秀价格调研奖参评稿件。价格调研报告评比申报费严格执行《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暂行办法》(黑办法[1998]9号)规定:一等奖80元、二等奖50元、三等奖以下(含三等奖)30元,分别用于初评、复评、其它评审程序及奖励使用。其中,各区、县(市)、林业地区物价局申报费由本单位自行承担;市局各处室申报费由市局自行承担。
  附件:1.价格调研文章撰写规范
  2.哈尔滨市价格工作优秀调研成果评审表
  3.2012年哈尔滨市物价系统价格调研成果向市申报参评指标分配表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相关附件:
附件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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