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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陕西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价发电[2012]8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9-13
实施时间: 2012-9-13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阅读人次: 4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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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物价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12]15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省局将会同西安市物价局和宝鸡市物价局对当地重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联合检查,并将派出督查组对其他各地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检查工作进行督查。
  二、县市(区)物价局负责对辖区内所有楼盘实施全面检查,严格执行“一套一标,一套一罚”原则,确保不留死角。
  三、在本月19日以前,各设区市和杨凌示范区上报一起典型案例。没有在规定时间上报的单位,省局派检查组直接进行检查。在开展此次检查的同时要听取消费者和商品房经营者对于进一步完善《陕西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有关情况和工作总结在10月22日前报省局(价格举报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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