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税款征收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一元以下应纳税额和滞纳金处理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8-30
实施时间: 2012-9-1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阅读人次: 532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元以下应纳税额和滞纳金处理问题的公告》(2012年第25号)的相关内容,纳税人自2012年8月1日(申报期)起申报的1元以下的应纳税额和滞纳金,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零。由于8月份我局网站的“一元以下税款自动减免”的功能还在修改完善,因此纳税人在此期间申报的符合减免条件的一元以下税款需要自行填报减免。我局网站申报“一元以下税款自动减免”的功能将于9月1日上线运行。自2012年9月1日起,纳税人通过我局网站申报的操作恢复正常,“一元以下税款减免”由系统自动操作,不需另行填报。
  特此通知。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二○一二年八月三十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依法不加收滞纳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深地税发[2010] 2010/2/3
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滞纳 青劳社办[2006] 2006/11/21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以出让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契税纳税 吉地税函[2010] 2010/8/2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五次 内税函[2026]76 2026/5/11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地方税务局人行长沙 湘财预[2002]14 2002/6/28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呆账税金清理和滞 冀地税函[2002] 2002/1/28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 皖财预[2002]56 2002/6/26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如何确定契税滞纳金计征时间的批复 豫财办农税[200 2005/10/9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厦地税发[2012] 2012/3/13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水费滞纳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鄂价环资规[201 2012/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