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金融证券 > 保险 > 保险其他法规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修订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行业费率的批复
发文文号: 保监产险[2008]41号
发文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8-1-14
实施时间: 2008-1-14
法规类型: 保险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404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你协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关于上报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行业基本费率的请示》(中保协发〔2008〕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协会对机动车商业保险行业基本条款A款(中保协条款〔2007〕1号)、B款(中保协条款〔2007〕2号)和C款(中保协条款〔2007〕3号)中商业三责险的费率作出修改,修订后的商业三责险行业费率于2008年2月1日起开始实施。保监产险〔2007〕186号批准的行业条款及其他费率不作修改。
  二、请你协会及时将修改后的商业车险行业费率进行公布,协助各有关财产保险公司做好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的改造和衔接工作。
  二○○八年一月十四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动车维修管理办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 2014/1/1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费收入征收营业 辽地税函[2007] 2007/2/12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保监会湖北监管局转发关于印发《湖 鄂地税发[2008] 2008/1/1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期间减征 津政规[2025]5号 2026/1/1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处理 穗国税发[2006] 2006/8/17
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 发改价格[2015] 2015/12/15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西省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 2008/4/1
江苏省物价局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关 苏价规[2016]24 2017/2/15
关于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解释的批复 保监函[2002]15 2002/2/4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推行工 冀国税函[2009] 20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