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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修订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行业费率的批复
发文文号: 保监产险[2008]41号
发文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8-1-14
实施时间: 2008-1-14
法规类型: 保险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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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你协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关于上报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行业基本费率的请示》(中保协发〔2008〕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协会对机动车商业保险行业基本条款A款(中保协条款〔2007〕1号)、B款(中保协条款〔2007〕2号)和C款(中保协条款〔2007〕3号)中商业三责险的费率作出修改,修订后的商业三责险行业费率于2008年2月1日起开始实施。保监产险〔2007〕186号批准的行业条款及其他费率不作修改。
  二、请你协会及时将修改后的商业车险行业费率进行公布,协助各有关财产保险公司做好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的改造和衔接工作。
  二○○八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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