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政法规 > 政府采购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2-2013年度浙江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医疗设备类]清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采监[2012]20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2-7-18
实施时间: 2012-7-18
法规类型: 政府采购
所属行业: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478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集中采购机构(宁波不发),省级有关单位:
  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和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2012-2013年度浙江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医疗设备类)清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附件1为目前尚无国产品牌的医疗设备清单,即允许直接采购进口产品的医疗设备;附件2为允许采购进口医疗设备的清单,即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的医疗设备;附件3为已发文(浙财采监[2011]23号)公布的2011-2012年度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清单,因执行情况良好,决定延续一年,列入2012-2013年度浙江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医疗设备类)清单。
  2012-2013年度浙江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医疗设备类)清单的有效期为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年。鉴于附件1和附件2中的产品已按规定实行全省统一论证,并经浙江政府采购网公示通过,附件3中的产品也已重新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示通过。采购单位凡在有效期内申请采购上述产品时,无需再提供专家论证意见,可直接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
  附件:1. 目前尚无国产品牌的医疗设备清单
  2. 允许采购进口医疗设备的清单
  3. 2011-2012年度浙江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清单(延续一年)
  浙江省财政厅
  2012年7月18日

相关附件:
附件1-3.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暂行办 闽财购[2016]69 2017/3/1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 京财采购[2014] 2014/6/25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区域政府采购市场建设管理 鄂财采发[2002] 2003/1/1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完善北京市2006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 京财采购[2005] 2005/10/19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的通知 浙财采监[2010] 2010/12/14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政府采购供 湘财购[2006]12 2006/8/25
关于做好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政府采购管理和海事核编转制 财审资便字[201 2014/7/30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 浙财采监[2017] 2017/7/1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 浙财采监[2022] 2022/7/1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办理延续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有关事宜 2009/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