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克东县新建住宅供电设施工程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文文号: 黑价经[2012]198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7-16
实施时间: 2012-8-1
失效时间: 2013-8-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阅读人次: 516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克东县人民政府:
  你县政府《关于我县新建住宅供电设施工程收费标准的请示》(克东政呈[2012]43号)收悉。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计价格[2001]585号)和《黑龙江省新建住宅供电设施工程收费管理办法》(黑价经[2012]150号),为了规范新建住宅供电工程收费行为,科学合理利用城市空间和供配电资源,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提高供电设施工程质量,保证供电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更新改造,实现居民安全、优质、可靠用电,同意你县统一收取新建住宅供电设施工程费,现批复如下:
  一、新建住宅供电设施工程费按建筑面积收取,具体收费标准详见下表。
  新建住宅供电设施工程收费标准表
  元/㎡
  住宅类型 单电源供电
   全电缆 架空与电缆混合 架空
  多层 68 58 48
  高层 72 62 52
  二、凡在你县城镇新建住宅实施供电工程的供电企业,都要严格按照《黑龙江省新建住宅供电设施工程收费管理办法》(黑价经[2012]150号)和本文批复的标准收费。交费企业应按规定标准及时交费,不拖不欠;收费单位应按工期要求及时建设,按时供电。
  三、保障性安居工程按照本文制定的新建住宅收费标准的90%收取。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以省级保障性安居工程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为准。
  四、收费单位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在收费处醒目位置公示收费范围、收费标准、计费面积、收费办法、收费文件,以及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完成时限和“12358”价格举报电话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此收费标准自2012年8月1日起试行至2013年7月31日。到期如需继续收费,请提前两个月提出申请。
  二O一二年七月十六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卫生厅关于继续执行复印复制病历资料 辽价函[2010]13 2010/8/1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审计专业技术资 津发改价费[201 2017/5/26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地税新版普通 黑价联[2012]11 2012/2/6
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审 鄂价费[2014]14 2014/10/8
关于重新核定航行长江干线船舶引航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 发改价格[2011] 2011/8/1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我省农机产品质量检验收费标准 皖价费[2011]20 2011/1/27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的复函 鄂价房服函[200 2007/7/10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律师执业人员培训 闽价费[2011]27 2011/7/1
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我省劳动能力鉴定 陕价行发[2006] 2006/2/1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收 闽价费[2012]18 2012/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