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南昌市物价局关于建立三星级及以上宾馆、饭店用电量及用电价格统计报告制度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洪价商价字[2012]13号
发文部门: 南昌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6-6
实施时间: 2012-6-6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南昌
阅读人次: 436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市各三星级及以上宾馆、饭店: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新评定三星级以上宾馆、饭店用电价格问题的复函》(赣发改商价函[2012]138号)规定,经研究,建立三星级及以上宾馆、饭店用电量及价格统计报告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各三星级及以上宾馆、饭店将2011年度用电价格、用电量和电价政策执行情况,按照附件表格要求,认真填写,请于6月15日前以书面及电子版形式分别直报市物价局(商品价格管理处,联系人:龙水庚,联系电话:83986297,电子邮箱:313656475@)。
  二、从2013年起,每年1月20日前将上年度用电价格、用电量和电价政策执行情况,同样按照附件表格要求,认真填写,以书面及电子版形式报市物价局或所在县(区)价格主管部门,由市物价局汇总报省发改委。
  三、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旅游主管部门对享受优惠电价政策的宾馆、饭店要定期检查,凡有价格违法行为或取消星级的,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市物价局(商品价格管理处),市物价局将建议省发改委取消其电价优惠。
  附件:宾馆(饭店)201 年用电量、用电价格统计表(略)
  二0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 赣发改商价[201 2014/8/7
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9] 2019/7/1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华润电力[菏泽]有限公司#2机组上网电价 鲁价格发[2011] 2011/9/15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三明市梅列区际头等水电站技改后上网电 闽价商[2011]16 2011/1/20
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根据环保信用评价等级 苏价工[2015]33 2016/1/1
湖北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疏导环保电价 鄂价环资[2014] 2014/12/18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福清牛头尾风电场上网电价的批复 闽价商[2011]70 2011/3/22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我省电力直接交易输配电价有关问题的函 皖价商函[2011] 2011/6/1
济南市物价局关于转发省物价局《关于降低上网电价和销售 济价格字[2015] 2015/4/28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湖北省电网电价调整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鄂价环资规[201 201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