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费和国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工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价格[2003]2160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3-12-11
实施时间: 2004-1-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619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财政厅(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普通话水平测试费和国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工本费的复函》(财综[2003]53号)规定,现将普通话水平测试费和国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工本费的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机构向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人员收取普通话水平测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次不超过50元,具体标准由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机构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财政部门根据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的费用支出情况,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的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在校学生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减半收取测试费,贫困学生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免收测试费。
  二、各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机构向测试合格人员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国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时,收取证书工本费的收费标准为每本5元。
  三、收费单位应到指定的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按财务隶属关系分别使用省级财政部门和财政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四、收费单位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范围和收费标准,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文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免收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工本费的 宁地税发[2009] 2009/7/1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统一全省国税系统工本费发票及内部 皖国税函[2000] 2000/3/9
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核定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工 津价费[2006]18 2006/8/1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加油IC卡补卡工本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闽价服[2011]57 2011/3/15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免收税务登记证和代开普通 桂国税函[2010] 2010/7/1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取消收取部分表证单书工本费的通知 黔国税函[2008] 2009/1/1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山东省财政票据工本费标准的通知 鲁价费发[2010] 2010/11/1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停止向纳税人收取《发票领购簿》等 吉国税发[2004] 2004/9/1
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 黔价费[2005]20 2005/2/4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同意收取乘机临时身份证明、机场控制区 鲁财综[2007]37 2007/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