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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哈尔滨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呼兰区第一殡仪馆告别厅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文文号: 哈价行发[2012]3号
发文部门: 哈尔滨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3-28
实施时间: 2012-3-28
失效时间: 2013-3-28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哈尔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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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呼兰区物价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呼兰区第一殡仪馆继续收取告别厅收费的请示》(哈呼价呈〔2012〕2号)收悉。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民政厅(黑价联字[2008]88号)和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哈价联发[2010]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呼兰区第一殡仪馆告别厅有关收费事项批复如下: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
  1、小型告别厅每次50元。
  2、中型告别厅每次200元。
  3、大型告别厅每次320元。
  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可以下浮。
  二、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呼兰区第一殡仪馆要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按规定进行收费公示,并到呼兰区物价监督管理局办理《收费许可证》。
  此批复自发文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到期如需继续收费,请提前二个月申报。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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