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公布更昔洛韦等集中采购药品零售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价医[2012]131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5-10
实施时间: 2012-5-14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419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
  根据卫生部、国务院纠风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的通知》(卫规财发〔2010〕64号)和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医疗机构销售药品作价政策的通知》(浙价费〔2009〕31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药品集中采购中标情况,经研究,现将调整后的更昔洛韦等集中采购药品零售价格、兰索拉唑等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基层统一采购价格予以公布,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更昔洛韦等集中采购药品零售价格(具体详见附表1),适用于省内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已实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县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按进价实行零差率销售。其他医疗卫生机构、零售药店等仍按现行有关药品价格销售政策执行。
  二、调整后的兰索拉唑等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基层统一采购价格(具体详见附表2),适用于已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行“零差率”销售药品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医疗卫生机构、零售药店等仍按现行有关药品销售价格政策执行。
  三、医疗卫生机构可在公布的零售价格标准内降低价格,让利于患者。如实际采购价格发生变化,应及时上报。
  四、本通知自2012年5月14日起执行。以往公布的上述药品集中采购零售价格和基层统一采购价格同时废止。
  附表:1.更昔洛韦等集中采购药品零售价格表
  2.兰索拉唑等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基层统一采购
  价格表
  二○一二年五月十日

相关附件:
更昔洛韦等集中采购药品零售价格表.xls    
兰索拉唑等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基层统一采购价格表.xls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 青价费[2016]16 0001/1/1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监察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集中采购机构 沪财库[2009]63 2010/1/1
关于核定乌司他丁等11种中管国产药品的零售价格的通知 计办价格[2000] 2000/2/5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湖北省政府定价药品目录》的通知 鄂价农医规[201 2012/3/1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本市自10月10日起将按国家规定降低头孢 2005/10/10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本市车用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的通知 沪价管[2014]18 2014/9/1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河北省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 冀财采[2013]11 2013/11/29
关于降低药品进口关税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1 2018/5/1
云南省物价局关于公布2011年云南省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 云价价格[2011] 2011/9/30
关于降低佳息患等3种进口药品零售价格的通知 计办价格[2002] 2002/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