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增值税 > 增值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国税发[2012]52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2-23
实施时间: 2012-2-23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450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政策涉及面广、影响大,各级国税机关要高度重视,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确保政策贯彻落实,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
  二、主管税务机关向新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的纳税人发放《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安装使用通知书》时,应告知纳税人《通知》的规定,并辅导纳税人按规定填写纳税申报表。
  三、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通知》中“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兼营货物运输业的小规模纳税人,其购置的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货运发票税控系统13_LS1号补丁升级的通 2010/10/20
安徽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增值税税控系统 皖价服[2012]18 2012/11/15
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 鲁经贸资字[200 2009/4/3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机动车发票税 山西省国家税务 2013/8/1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一般纳税人使 安徽省国家税务 2012/8/9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 2012/5/1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货运发票税控系统13号补丁升级 2010/11/8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 沪经信节[2009] 2009/6/16
关于完善增值税税控系统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2] 2012/7/18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税控系统打通整合项目升级有关问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 2014/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