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会计法规 > 财会行政管理 >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2-3-14
实施时间: 2012-3-14
法规类型: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阅读人次: 494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按照财政部关于会计管理信息化的要求,四川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已初步建成。经过近段时期的试运行测试,发现该系统仍有一些问题亟待解决,暂不能正式投入运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在前期信息采集试运行测试阶段中,由于人员剧增,造成网络拥堵。为解决系统存在的问题,从即日起暂停前段时间为测试系统而进行的全省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试运行)工作,全省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待四川省财政厅在四川财政会计网(<http://221.237.164.66:8080/cms/>)发布全面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公告后才开始实施。
  2、2011年6月和11月通过了我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尚未采集信息和办证的人员,其考试成绩始终有效,待全省正式开始信息采集工作后,再采集信息和办理从业资格证书。如果这些考生亟需证书的,可以到考试报名地财政局出具成绩合格待办从业资格证书的证明。
  需要调转到省外的会计人员,请到发证财政机关办理调转手续。
  为解决前期出现的问题,省财政厅正在通过政府采购新增设备并调试完善网络环境,此前,给会计人员带来不便的,敬请理解和体谅。
  四川省财政厅
  二○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 闽财会[2013]47 2014/1/1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2013年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 陕财办会[2013] 2013/5/8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 2026/3/11
关于做好安全盘发放与税务师事务所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中税协秘发[201 2010/9/16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普通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收费标准的复 浙价费[2009]30 2009/12/10
关于开展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从业人员相关信息采集工作的通 国管财[2010]56 2010/12/30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豫财会[2013]7号 2013/1/23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21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桂财会[2021]17 2021/7/6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颁发我市2026年会计人员荣誉证书的通知 津财会[2026]9号 2026/6/4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 浙财会[2013]4号 2013/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