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税款征收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税政管理二处关于规范出具企业[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纳税证明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二便函[2012]12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5-8
实施时间: 2012-5-8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514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局直属税务一分局:
  根据省经信委等省级有关部门联合印发的《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浙经信技术[2010]142号)、《浙江省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浙经信技术[2010]143号)要求,结合《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地税机关出具企业纳税证明问题的通知》(浙地税函[2006]423号)规定,现就规范出具企业(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纳税证明(以下简称技术中心纳税证明)通知如下:
  一、技术中心纳税证明由税政科(处)牵头,纳税人提出申请后,应主动核查企业相关信息,据实出具技术中心纳税证明。
  二、技术中心纳税证明的主要内容为相关企业两年内,有无因偷税、抗税、骗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如暂未发现涉税问题的可按照附件一格式出具;发现存在涉税问题的需说明具体情况,可按照附件二格式出具。
  三、技术中心纳税证明由各市、县(市、区)局统一出具,上报局领导审批,并加盖本局公章。
  四、未按照本通知要求出具的技术中心纳税证明,一律视为无效,不得作为企业申请认定和评价企业(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的申报材料。
  二〇一二年五月八日

相关附件:
附件.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税局广东省地 粤经贸技术[200 2005/1/10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车船税纳[免]税证明核查要求的 2016/1/15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 2026/3/1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 鄂发改技装[200 2007/4/23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印发《上海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 沪经信技[2022] 2022/3/7
山西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08/5/1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征求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粤经信创新函[2 2014/12/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 新工信规[2023] 2023/11/1
关于做好2013年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专项项目有关工 发改办高技[201 2013/12/27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关于组织申报认定2014年省、市级企业技 2014/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