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会计法规 > 财会行政管理 >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大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大财会[2012]153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2-3-8
实施时间: 2013-1-1
法规类型: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大连
阅读人次: 478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
  2011年10月财政部向社会发布《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今年,修订后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将会出台。根据修订后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所明确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一次性通过全部考试科目的规定,结合我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实际,做如下调整:
  一、从2013年1月1日起,我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须一次性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市财政局《关于保留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及格科目成绩的通知》(大财会[2010]212号)文件有效期截止到2012年年底。
  (一)2012年第一、二、三季度的考试单科合格成绩保留至2012年12月31日;
  (二)2012年第四季度的考试将不再保留单科合格成绩。
  二〇一二年三月八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浙财会[2012]28 2012/7/19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度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安排 冀财会[2015]1号 2015/1/9
关于组织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从业资格测试考试有关问题的通 国管办发[2015] 2015/4/7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定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内发改费函[201 2014/4/28
关于中央国家机关2005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5/1/12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16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 京财会[2016]11 2016/7/5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规则 甘财会[2014]47 2014/12/12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08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事项的通知 京财会[2007]19 2007/8/20
关于上海市二○○五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 2005/8/4
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南京市2014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 2014/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