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政法规 >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陕西省商务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2年度陕西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商发[2012]208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商务厅
发文时间: 2012-4-16
实施时间: 2012-4-16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阅读人次: 593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区)商务局、财政局,有关外经贸企业:
  根据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陕财办企[2010]96号)要求,现就我省外经贸企业申报2012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支持项目类别包括:境外展览会、企业管理体系认证、各类产品认证、境外专利申请、国际市场宣传推介、电子商务、境外广告和商标注册、国际市场考察、境外投(议)标、境外收购技术和品牌、企业培训。其中电子商务类项目仅支持创建中小企业网站、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两类子项目,企业网络营销活动项目在其他资金中申报。
  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优先支持下列项目:1、面向拉美、非洲、中东、东欧、东南亚、中亚等新兴国际市场的拓展;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等国际认证;3、境外展览会。
  二、各设区市(区)负责本级资金管理,要按照分配额度进行项目计划审批,保证项目执行后资金可足额拨付,省级管理部门一般不再直接进行具体的项目计划审批。省财政厅、省商务厅按照额度分配计划,下达各市专项资金(资金额度分配计划另行通知)。
  三、项目申报和审批工作,通过“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网络管理系统”(网址为smeimdf.mofcom.gov.cn)统一进行。
  项目计划申报期截至2012年6月30日,今年不再设调整期,企业按照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项目申报,每户企业申报的项目数量不超过6个。各市(区)请于2012年7月20日前,将项目计划审批情况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备案公示。
  经批准同意后的项目,执行完成后即可向本级资金管理部门申请项目资金拨付,项目资金拨付申报截止2013年1月31日。请各市(区)于2013年3月15日前,将本市2012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的项目执行情况、资金拨付情况和效益评价分析总结报告联合上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
  联系人:吴杰(省商务厅)029—87291764
  王卫华(省商务厅)029—87291329
  韩耕(省财政厅)029—68936064
  二O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转发《财政部 沪财库[2012]15 2012/3/21
江西省中小企业局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2年国家中小企 2012/9/28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关于印发《本市鼓励中 沪财企[2012]45 2012/5/30
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青岛市 2018/2/9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 沪财库[2009]51 2010/1/1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倍 皖政办[2022]2号 2022/2/17
关于加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风险防控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 上证发[2015]2号 2015/1/8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中小企业 深经贸信息规[2 2018/3/30
关于开拓中小企业人力资源 做好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工信厅企业[201 2013/6/19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有 京地税营[2005] 2005/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