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海南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药品差比价规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价价管[2012]79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2-21
实施时间: 2012-1-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阅读人次: 400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县物价局,洋浦经济发展局,西南中沙社会发展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药品差比价规则>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2452号)转发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对列入政府定价药品目录的品种,我局已制定公布价格的,我局将按照《药品差比价规则》有关规定,分期分批对价格进行调整;对企业申报的补充剂型规格,按照《药品差比价规则》核定公布最高零售价格。
  二、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跟踪药品价格执行情况,加强对药品价格监督检查,对不执行《药品差比价规则》规定自行制定价格的,依法严肃查处。
  三、本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的通知》(琼发改价格〔2005〕314号)同时废止。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 青价费[2016]16 0001/1/1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开展第三批差别定价药品市场价格调查的 粤价函[2011]71 2011/7/8
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管理的通知 2004/5/8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 新发改医价[201 2013/2/1
关于删除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 人社厅函[2011] 2011/10/24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公布磷酸西格列汀片等药品临时零售价格 鲁价格发[2010] 2010/5/31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呼吸解热镇痛和专科特殊用药等药品 苏价医[2013]20 2013/2/1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降低头孢曲松等部分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 粤价[2010]284号 2010/12/9
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 国办发[2021]2号 2021/1/22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 苏人社发[2013] 201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