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5-4
实施时间: 2011-5-4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阅读人次: 411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45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对有关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公益性社会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问题
  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依据国务院发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经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符合规定条件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公益性社会团体。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公益性社会团体,按照管理权限,分别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和省级财政、税务(国、地税)、民政部门按照规定进行认定并每年联合公布名单。
  企业在名单所属年度内向名单内的公益性社会团体进行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可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二、关于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问题
  公益性群众团体是指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不需进行社团登记的人民团体以及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团体。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公益性群众团体,按照管理权限,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税务部门分别每年联合公布名单。
  企业在名单所属年度内向名单内的群众团体进行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可以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三、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不需要认定。
  企业通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可以按照规定进行所得税税前扣除。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吉林省国家紧急救援救助中心捐赠问题的通知》(吉国税函〔2009〕157号)自然废止。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
  二○一一年五月四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江苏省民 苏财税[2012]29 2012/6/19
青岛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2019年度第一 青财税[2020]12 2020/5/25
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2020年度第二 河南省财政厅国 2020/10/30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财 2018/1/29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 京财税[2016]81 2016/6/12
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确认巴中市红 川财税[2023]23 2023/12/27
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民政局关于 津财税政[2025] 2025/12/1
黑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19 2020/2/12
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北京市20 京财税[2021]12 2021/7/19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广西壮族 桂财税[2014]35 2014/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