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减免部分涉企收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府[2011]493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1-12-2
实施时间: 2011-12-1
失效时间: 2012-11-3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阅读人次: 409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促进当前工业稳定增长,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确保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经研究决定减免部分涉企收费:
  一、阶段性降低五项社会保障金征收费率
  (一)失业保险金减半征收;
  (二)工伤保险金(建筑企业工伤团体险除外)减半征收;
  (三)生育保险金减半征收;
  (四)城镇职工和外来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中用人单位缴交部分的费率降低1个百分点;
  (五)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半征收;
  上述社会保障金减征后,涉及到个人的各种保障待遇不变。1至4项执行时间为2011年12月至2012年11月,第5项执行时间为2012年度。
  二、减收、免收部分涉企收费
  (一)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减半收取;
  (二)起重机械监督检验费按省定标准减半收取;
  (三)厂(场)内机动车辆检验费按省定标准减半收取;
  (四)电能表、水表、煤气表、医疗卫生计量器具、压力表、电子秤、企业温度计检定费和部分特种设备检验费减半收取;
  (五)出境木质包装熏蒸处理费按200元/标箱收取;
  (六)免收企业技术改造(含易地搬迁技改)职业病危害评价费;
  (七)重点工业企业人事代理服务费按15元/月?人收取。
  执行时间为2011年12月至2012年11月。
  厦门市人民政府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2025/8/25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涉企收费清理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苏财综[2016]72 2016/8/1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的 2025/8/16
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所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 2025/7/14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 琼府办[2014]13 2014/9/10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坚决整治涉企违规收费切实减轻 甘市监发[2020] 2020/6/15
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涉企收费进行全面 闽价检[2010]85 2010/3/25
黑龙江省审计厅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2025/7/8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若干 台政办发[2018] 2018/2/13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 赣府厅发[2014] 2014/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