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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废止《湖北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网上认证系统推行工作实施方案》和《湖北省增值税专用发票远程抄报税系统推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国税发[2011]135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10-12
实施时间: 2011-11-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阅读人次: 4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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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省直管市、林区国家税务局:
  《湖北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网上认证系统推行工作实施方案》(鄂国税发[2008]62号)和《湖北省增值税专用发票远程抄报税系统推行工作实施方案》(鄂国税发[2010]55号)(以下简称两方案)自下发以来,提高了税企双方办事效率,更好地服务了纳税人,起到了很好的效果。目前,全省网上认证和远程抄报税系统推行工作已步入正轨,鉴于两方案中阶段性工作较多,经研究,自2011年11月1日起,废止《湖北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网上认证系统推行工作实施方案》(鄂国税发[2008]62号)和《湖北省增值税专用发票远程抄报税系统推行工作实施方案》(鄂国税发[2010]55号)。两方案废止后,各地应继续按照企业自愿、稳步推进的原则推行网上认证和远程抄报税系统。
  二○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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