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发文文号: 闽价费[2011]244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6-24
实施时间: 2011-6-24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375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省信息化局:
  你局《关于调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务收费标准的函》(闽信教函〔2011〕104号)收悉。鉴于我省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已到期,根据我省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的报考和收支情况,按照《福建省资格考试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重新核定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收费标准为:初级资格(2科)160元/生、中级资格(2科)170元/生、高级资格(3科)200元/生;采用计算机考试每生另加收60元。上述收费标准已包含上缴国家的考务费每人每科9元。
  上述收费标准执行期自2011年7月1日起至2014年7月1日止,期满后根据报考人数及收支变化情况重新核定。收费单位应及时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有关手续,实行收费公示,标明举报电话12358,收费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收费资金全额上缴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 湘价服[2011]57 2011/5/1
关于调整保险业务监管费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的通知 保监发[2006]13 2006/1/25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我省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 粤价函[2013]21 2013/3/1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继续执行诉讼费中部分具体收费标准的函 皖价费函[2011] 2011/10/8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黑价经[2012]45 2012/3/1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教育厅关于我省高等院校 云价收费[2012] 2012/3/20
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保存人事关系及档 冀价行费[2011] 2012/1/1
关于电子出入境证件密钥技术服务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 发改价格[2012] 2012/12/1
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 闽价服[2011]12 2011/4/7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云发改收费[200 20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