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鲜嫩美”牌和“浙盐蓝海星”牌食盐价格的复函
发文文号: 浙价资[2011]353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11-3
实施时间: 2011-11-3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476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省盐务管理局:
  你局《关于要求核定160克蓬莱雪晶盐日晒自然盐等盐产品价格的函》(浙盐局函〔2011〕167号)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同意核定“鲜嫩美”牌和“浙盐蓝海星”牌等不同规格食盐产品价格,具体价格详见附件,自2011年12月10日起试行1年,执行期满30日前应报我局重新核定价格。
  二、各地盐业公司在推广多品种盐的同时,必须保证普通复合膜小包装食盐正常供应,以方便消费者自主选择。
  三、请你局督促有关销售单位切实做好明码标价和宣传解释工作。
  附件:1.“鲜嫩美”牌蓬莱雪晶盐等食盐价格表
  2.“浙盐蓝海星”牌健康平衡盐等食盐价格表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相关附件:
附件1-2.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华东电网公司厂网分离价格的批复 发改价格[2004] 2004/5/15
关于调整航空煤油价格的通知 发改电字[2003] 2003/5/10
关于发布《货物运输事故赔偿价格计算规定》的通知 交河字[1987]22 1987/7/1
关于部分中央进口化肥港口交货价格的通知 发改办价格[200 2005/12/29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辉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曲普瑞林注射剂 闽价函[2011]11 2011/6/3
关于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6] 2016/1/13
甘肃省物价局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加强高 甘价费[2008]71 2008/3/18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沪Ⅳ车用汽、柴油价格的 沪发改价管[201 2012/5/10
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若干意见的 计价格[1999]74 1999/6/29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广东省发展和 粤价[2011]39号 201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