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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检验检测人员岗位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发文文号: 浙价费[2011]69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3-3
实施时间: 2011-3-3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5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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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质监局:
  你局《关于要求设立批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检验检测人员考试收费项目和标准申请的函》(浙质函〔2010〕142号)收悉。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收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岗位资格考试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浙财综〔2011〕1号)规定,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核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理论考试费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岗位资格理论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门40元。
  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实际操作技能考试费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岗位资格实际操作技能考试费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三、上述收费标准均包含材料、场地、仪器使用、发证等与考试有关的所有费用。
  四、各考试机构应到指定的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使用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政府非税收入票据,资金全额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五、本规定自2011年3月10日起执行。
  附件: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实际操作技能考试费收费标准
  2.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岗位资格实际操作技能考
  试费收费标准
  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
  二○一一年三月三日

相关附件:
附件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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