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温州医学院与美国托马斯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标准的复函
发文文号: 浙价费[2011]206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6-13
实施时间: 2011-6-13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422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温州医学院:
  你院《关于与美国托马斯大学合作举办护理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学费标准的请示》(温医〔2011〕24号)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核定你院与美国托马斯大学合作举办的护理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1000元。自2011年招生起执行,至2015年止。
  二、你院在招生前应向社会公布学费标准,实行亮证收费,使用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政府非税收入票据,收费收入上缴同级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你院应按规定在缴纳的学费中提取10%建立助学基金,用于贫困学生勤工助学及生活补助等。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普通 2016/3/15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我省老年大学学费标准 鲁价费发[2014] 2014/5/1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 川发改价格[201 2014/5/29
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物价局关于辽宁省实验学校继续收取中 辽财非函[2016] 2016/10/31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财政部教育部关 沪财教[2009]30 2009/6/9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厦门理工学院2011年新 闽价费[2011]30 2011/7/25
辽宁省物价局关于公布我省部分高校研究生学费标准的通知 辽价发[2014]49 2014/12/31
长沙市物价局长沙市财政局长沙市教育局关于长沙市2013年 长价费[2013]20 2013/8/23
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 苏价费[2014]13 2014/4/30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做好尚未完成清理规范工作的义务教育阶 闽价费[2012]46 2012/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