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宗教场所天然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价管[2011]96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1-7-19
实施时间: 2011-8-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430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市宗教事务管理局,市燃气集团、有关燃气经营企业:
  市宗教事务管理局《关于商请将我市宗教场所使用天然气调整为民用气价格的函》(津民宗函[2011]16号)收悉。为进一步支持和促进民族宗教事业健康发展,减轻宗教场所负担,经与有关部门研究,现就我市宗教场所天然气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宗教服务场所用气价格按居民用气价格执行。
  二、用气价格执行居民类价格的宗教场所,是指经市宗教事务部门批准的佛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寺观教堂。
  三、以上价格政策,自2011年8月1日起执行。在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转发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保障天然气稳定供应长效机制若干 国办发[2014]16 2014/4/14
关于实行保证民生用气责任制的通知 发改运行[2015] 2015/1/13
关于进一步做好2013年天然气迎峰度冬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改运行[2013] 2013/11/2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外合作开采石 粤国税函发[200 2002/7/1
关于福建省天然气门站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6] 2016/11/11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价格 赣发改商价[201 2014/9/28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 川发改价格[201 2012/2/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 新政办发[2010] 2010/10/12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龙岩中心城市管道天然气试行销售价格的 闽价商[2012]15 2012/4/9
关于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8]31号 2018/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