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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宁波市物价局关于核定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发文文号: 甬价费[2011]57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5-30
实施时间: 2011-6-1
法规类型: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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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财政局:
  你局《关于申请核定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收费标准的函》(甬财政会[2011]4号)收悉。依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收费标准问题的批复》(浙价费[2011]173号),现将会计人业资格无纸化收取考试费等事宜函复如下:
  一、试点期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收费标准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60元/人次,会计基础与会计电算化100元/人次(原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二门科目)。在全省统一实施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后,则按照省统一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本复函自2011年6月1日起执行。请在收费前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手续,并做好收费公示工作。
  宁波市物价局
  二O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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