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全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发文文号: 苏价费函[2011]47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5-26
实施时间: 2011-5-26
失效时间: 2013-5-25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695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省财政厅:
  你厅转来《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申请制定我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收费标准的函》(苏财会[2011]25号)收悉。
  根据以收抵支、收支平衡原则,核定全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收费标准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三门考试科目每科50元(含各市向省财政厅上交的每科4元的考务费),2011年开始试行两年,试行期满前30个工作日由你厅提出正式定价建议。
  请你厅在政府网站上公示本函,要求各收费单位及时到同级价格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收据收费,收入缴入指定帐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接受价格部门的监督。
  特此函。
  江苏省物价局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重新公布《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 鲁价费发[2011] 2011/5/1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计算机技术与软件 闽价费[2011]24 2011/6/24
关于降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改价格规[201 2017/7/1
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价格规[201 2016/12/6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我省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收 陕价行函[2014] 2014/4/10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计算 闽价费[2012]18 2012/5/2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气象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陕价服发[2012] 2012/4/1
大连市物价局对大连华南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 大价发[2011]67 2011/6/10
哈尔滨市物价局哈尔滨市财政局 关于出具房产产权、产籍证 哈价联发[2005] 2005/11/29
关于下调股票上市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深证上[2022]53 202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