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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1-10-24
实施时间: 2011-10-24
法规类型: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6396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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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了进一步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规范会计人员行为,财政部在认真调查研究、多方面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2005年颁布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届积极参与研究与讨论,提出宝贵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公众可在2011年11月30日之前,通过以下途径提出反馈意见:
  (一)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网址是:http://www.mof.gov.cn),通过网站首页右侧的“财政法规意见征集信息管理系统”提出意见。
  (二)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是:http://www.ChinaLaw.gov.cn),通过网站首页左侧“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财政部条法司三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邮政编码:10082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四)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tfssc@mof.gov.cn
  财政部条法司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相关附件: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doc    
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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