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独立审计 > 行业管理 > 事务所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分级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发文文号: 会协[2011]54号
发文部门: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1-9-16
实施时间: 2011-9-16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658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打造注册会计师行业优秀会计师事务所品牌,提升行业形象,促进行业科学管理,更好地服务国家建设,巩固和深化会计师事务所创先争优机制建设成果,我会决定以行业创先争优机制建设成果为基础,组织开展会计师事务所分级评价工作,为此,起草了《会计师事务所分级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印发给你们,请组织事务所征求意见,并于10月21日下班前将意见反馈我会。
  联系人:孟莹、常丽媛
  联系电话:010-88250342、88250341
  传真:010-88250348
  电子邮件:zhpj@
  地址:北京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党办,邮编:100039
  附件:
  1.会计师事务所分级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分级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附件较大,下载地址:http://ishare.esnai.com/view/82162.aspx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会[2015]13号 2015/7/1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实行 辽地税发[2004] 2005/1/1
关于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分 财会[2023]16号 2023/9/22
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安徽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 2011/1/1
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领域业务拓展 会协[2010]10号 2010/2/10
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安徽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安徽 皖注协[2013]40 2013/11/28
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全省2015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 吉注协[2015]56 2015/11/30
山西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 晋价服字[2011] 2011/6/1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要求我省会计师事务所共同遵守 浙注协[2007]16 2007/12/24
关于发布《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会协[2006]74号 2006/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