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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我省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备案名单[第二十二批]的函
发文文号: 粤国税函[2011]575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8-1
实施时间: 2011-8-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4777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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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韶关、清远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报送我省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备案名单(第二十二批)的函》(粤经信商贸函〔2011〕1945号)转发给你们,省国税局《关于二手车经营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国税函〔2005〕566号)中的“国家规定审批的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按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供的备案名单执行。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一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报送我省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第二十二批备案名单的函
  粤经信商贸函〔2011〕1945号
  省国税局:
  根据国家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5年第2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委登记备案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名单(第二十二批共2家,其中韶关市乳峰物流有限公司变更市场名称)送你局。
  附件:广东省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名单(第二十二批)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广东省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名单(第二十二批)

 

 

序号

市场主办单位名称

市场名称

市场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1

清远市顺风二手机动车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清远市顺风二手机动车市场

清远市新城东B33号区之二

511515

邓海花

0763-3889662

13553904126

 
   

变更前

 

变更后

           

2

韶关市乳峰物流有限公司

乳峰汽贸机电交易市场

新村汽贸机电交易市场

韶关市浈江区韶南大道南郊七公里

512027

刘伟琴

0751-8266888

0751-8266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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