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民政局关于上海民生艺术基金会等四家单位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国税所[2011]76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民政局
发文时间: 2011-7-25
实施时间: 2011-7-25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515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市税务三分局、财政票据中心:
  你们上报的关于上海民生艺术基金会等公益性社会团体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的请示收悉。为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的规定,经审核确认,同意上海民生艺术基金会、上海慈慧公益基金会、上海市闸北区教育基金会、上海刘浩清公益基金会享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接受公益性捐赠时,使用《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民政局
  二O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审批管理工作 京国税函[2010] 2010/4/6
新疆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 新地税发[2009] 2009/6/2
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福建省民政厅关于 闽财税[2020]19 2020/1/1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纳税人向 大地税发[2005] 2005/10/25
高新技术企业购置设备、器具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和 2022/9/27
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 财政部国家税务 2022/9/22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企业资产损失 鄂地税发[2009] 2009/6/2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珠海市分行呆账损失税 粤国税函[2005] 2005/5/16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安徽信托投资公司在中国重型汽车财 皖国税函[2005] 2005/3/7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 黑国税发[2000] 20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