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和地方贸促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1-4-25
实施时间: 2011-4-25
法规类型: 行政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435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安徽省分会,各市、县(区)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和地方贸促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1〕17号)转发给你们,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我省各级贸促机构收取的货物原产地证书费,使用我厅统一印制的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票据,按照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程序解缴同级国库。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对中央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票据实行年检的通知 财综字[2000]23 2000/4/3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 苏财综[2013]1号 2013/1/18
关于批准民航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 财综[2002]54号 2002/9/4
河北省执行的全国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50113] 2025/1/13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新发布本市管 京财综[2016]81 2016/5/13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北京市部分 京财综[2013]23 2013/11/1
吉林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0001/1/1
绍兴市财政局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浙江省财 绍市财综[2013] 2013/1/6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20 津财综[2011]37 2011/6/20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审计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 粤价[2012]98号 201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