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独立审计 > 行业管理 > 事务所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财注[2011]35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1-7-22
实施时间: 2011-7-22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黑龙江
阅读人次: 635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为进一步提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1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的通知》(财监〔2011〕23号)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工作规程》(财监〔2006〕11号)的有关规定,省财政厅决定对2011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范围
  检查工作自2011年7月初开始至9月末结束。检查范围包括:
  (一)近两年内未纳入检查计划的会计师事务所;
  (二)新设立和新合并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风险意识淡薄、人员和业务变动频繁、报告数量异常、未按规定进行信息、业务报备以及社会反映较差的会计师事务所;
  (四)上年受过处罚和今年列为重点检查的事务所;
  (五)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二、检查内容
  (一)重点检查2010年度出具的业务报告,必要时可延伸检查以前处度。
  (二)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审计准则情况,关注注册会计师是否真正树立了风险导向审计理念;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中是否保持了应有的职业怀疑态度,是否有效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是否收集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支持审计结论,是否发表了恰当的审计意见,是否按照规定编制和保存了审计工作底稿。
  (三)会计师事务所持续设立条件、内部管理、质量控制、执业质量、业务报备、财务管理、业务收费、人员资质等情况。
  三、检查方式和要求
  (一)检查工作由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管理处组织实施,具体组成两个工作组,各组组长由注册会计师管理处工作人员担任。
  (二)检查组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送达检查、实地检查和抽查等方式进行。检查工作结束后,对检查情况进行全省通报,并上报财政部。
  (三)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分所)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检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在检查中如有阻挠、逃避、不配合检查,或采取造假等手段影响检查工作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理。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六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应 浙注协[2009]43 2009/6/29
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 财会[2020]17号 2023/1/1
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江西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 赣会协[2010]35 2010/4/7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行政监督检 2016/7/19
关于开展200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会协[2007]12号 2007/3/7
浙江省财政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推动会计师事务所高质量 浙财会[2025]4号 2025/4/10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前百家信息发布办法[征求意见稿]》向 2017/7/4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 深财监[2016]19 2016/7/13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2年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 冀财企[2012]77 2012/7/30
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5年度会计师事 桂会协[2015]30 2015/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