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务法规 > 行业财务制度 > 金融企业财务制度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做好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财金[2008]26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9-17
实施时间: 2008-9-17
法规类型: 金融企业财务制度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四川
阅读人次: 743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省农村信用联社: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08]93号)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各地国税、财政部门接此通知后,要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要求,认真做好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财务管理的交接工作,并于2008年9月底前完成所有相关资料的移送和接收工作。
  二、各级财政部门接受相关地方金融机构财务监管职能后,要按照《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及其他相关财务规定,认真做好地方金融机构财政登记工作。
  三、各地方金融企业应在财务管理职能交接完成后30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设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章程等文件的复印件及内部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制度等基本财务内控制度,并自交接之日起,应积极主动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月报、季报等财务信息资料。
  以上,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七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及会 京会协[2011]99 2011/8/16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制发《北京市农口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暂行 京财农[1996]34 1996/4/16
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实施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申请及验收规定的 金规[2024]16号 2024/11/1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融资性担保公司财务管理暂 财金[2011]2137 2012/1/1
云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及 2023/9/1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公 鲁财社[2015]44 2015/9/22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国家税务局 鲁国税发[2005] 2005/1/26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 鲁国税函[2002] 2002/7/4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集团、私营企业财务管理和所得 甘地税三[2001] 2001/12/17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盐城市商业银行固定资产折旧税前扣 苏国税函[2004] 2004/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