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增值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销货方已经申报并交纳税款的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出口退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甬国税函[2008]366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12-18
实施时间: 2008-12-18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527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销货方已经申报并交纳税款的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出口退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8〕1009号,以下简称《批复》)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问题补充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外贸企业发生《批复》规定的情况,主管出口退税部门可凭销货方县级(含县级)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书面证明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协查结果通知单》及其附件,不比对该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信息,办理退税。
  二○○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东省国家税务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出口退税 粤国税函[2015] 2015/4/16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推广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申 广西壮族自治区 2017/8/16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 黑国税函[2009] 2009/1/1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省对市县增值税定额返还的通知 皖政[2017]12号 2017/1/20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出口企业办理退税登记、 浙国税进[2001] 2001/9/5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日本政府无偿援助广西天湖贫困地区扶贫 国税函[2003]12 2003/11/21
绍兴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增值税税源监控的意见 绍市国税征[200 2006/3/8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正式投产 甬国税函[2008] 2008/1/22
关于进一步加大出口退税支持力度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的通知 税总货劳发[202 2022/4/20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油气田企业增值税 川国税发[2001] 200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