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获得免税资格的省属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财税[2011]18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5-30
实施时间: 2011-5-30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611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局: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苏财规[2010)14号)规定要求,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对省属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进行了认定,现将获得第一批免税资格的省属非营利组织的名单予以公布。名单所列单位在纳税申报收入中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文件中免税收入范围的收入,可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不符合免税收入范围的应税收入,应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
  附件:江苏省第一批获得免税资格的省属非营利组织名单(略)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 黑财税[2011]4号 2011/1/7
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1年获 津财税政[2021] 2021/8/27
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 穗财法[2011]57 2011/6/6
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非营 2010/6/12
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公布获得2022 川财税[2024]6号 2024/5/29
黑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公布我省 2019/4/15
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发布2022年第 2022/6/2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 京财税[2015]19 2015/10/14
陕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4-202 陕财办税[2024] 2024/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