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社会保障 > 养老保险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南京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2-9-6
实施时间: 2002-9-6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517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0〕42号)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02年7月1日起将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由2%调整为4%。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财政局等部门要做好有关宣传和调整的具体工作。
  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和溧水县、高淳县人民政府可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二○○二年九月六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海南经济特区城镇从业人员养老保险基金省级调剂办法 海南省人民政府 1996/1/23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办法 苏府规字[2011] 2012/1/1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企业 2025/1/1
关于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经办工作的通知 人社厅函[2024] 2024/11/29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 哈政发法字[201 2011/12/27
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 劳社厅发[2001] 2001/10/18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天津市2013年调整征地参 津人社局发[201 2013/1/23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完善企业职工基本 2006/1/1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城镇农工商企业职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 青政发[2002]11 20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