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外国及台港澳企业驻深代表机构中国雇员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11-6-29
实施时间: 2011-6-29
法规类型: 劳动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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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深圳市对外劳动服务有限公司、深圳中智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和对外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聘用中国雇员管理规定》(粤府函[1999]584号),进一步规范外国及台港澳企业常驻深圳代表机构(以下简称外企代表机构)的中国雇员管理工作,确保外企代表机构、涉外就业服务单位和中国雇员三方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在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同时确保社会安定祥和。我局拟于近期对全市外企代表机构中方雇员开展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于7月10日前,按规范的格式和内容(见附表一)上报你单位所属中方雇员的基本情况(附电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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