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推动我省产品供外省出口及出口到海关特殊监管区转本省出口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国税函[2011]150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5-20
实施时间: 2011-5-20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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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开放型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政府《省产品供外省出口及出口到海关特殊监管区转本省出口工作协调会纪要》(赣府厅字[2011]84号),促进我省外贸出口稳定增长,现就做好推动我省产品供外省出口及出口到海关特殊监管区转本省出口相关工作(下称“两转”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两转”工作是今年我省推动开放型经济发展、促进外贸出口稳定增长的重点工作之一,各级国税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推动“两转”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密切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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